哪些肝癌病人宜手术治疗?
手术切除是目前治疗肝癌的最有效方法,特别对早期小肝癌的疗效更为显著。小肝癌是指单个癌结节直径≤5CM或两个癌结节直径之和≤5cm。但并不是所有肝癌病人都适宜手术治疗。
可行手术切除的病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患者全身情况良好,无心、肺、肾功能严重损害;
(2)肝功能代偿良好、转氨酶和凝血酶原时间基本正常;
(3)肿瘤局限于肝的一叶或半肝内而无严重肝硬变或第一、第二肝门及下腔静脉等未受侵犯。近些年对不能切除的大肝癌经各种方法治疗肿瘤缩小后行二期切除是彻底消灭肿瘤的重要发展。肝脏组织正常时,可以切除70%-80%的肝组织仍能维持正常生理功能,但对有肝硬变者,肝切除量不宜超过全肝的50%,特别右半肝切除更应慎重。 但临床上有明显黄疸、腹水、下肢浮肿或肝外癌转移或患者浑身情况不能耐受手术者,应为手术禁忌。
当手术刀有“禁手”时,伽玛刀却可发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
一、血管对放射线的受量较高,杀灭肿瘤的剂量不足以损伤相邻的血管。当肿瘤浸润血管或者生长在血管附近时,无形的伽玛刀比有形的手术刀更安全。
二、放射线无孔不入,不受肿瘤生长部位的限制。手术暴露困难、解剖部位复杂和重要功能区是手术刀的禁区,却不是伽玛刀的禁忌。
三、局部手段实现浑身治疗。伽玛刀虽与手术同为局部治疗手段,手术对已发生转移的肿瘤束手无策,而伽玛刀可对原发病灶和转移病灶实行“定点清除,斩首行动”,当浑身病灶较多时可同时或分批、分期治疗。
四、无创伤,对浑身影响小,身体条件差的病人也能耐受。年纪大和有长期慢性病如心脏病、糖尿病等病人不能耐受手术,却可耐受伽玛刀治疗。